[ 民政局 ] 请问大病救助的条件,怎么申请?

2024-05-05 16:23

1. [ 民政局 ] 请问大病救助的条件,怎么申请?

法律语音问答
 申请大病救助条件
申请大病救助条件
2019-04-11来源 : 法律快车7,286次收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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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勇波律师吴勇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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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好,我是法律快车特邀嘉宾律师,吴勇波。

  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条件如下:

  1、农村五保对象;

  2、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扶养人的人员;

  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4、享受民政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

  5、享受民政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6、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目前大病医保包括了44种疾病,详情如下:

  1、慢性重症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心脑血管内支架置入术后,重症肌无力、运动神经元病、肢端坏疽、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发性(皮)肌炎、脂膜炎、癫痫、帕金森氏病、多发性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结节性多动脉炎。

  2、白塞氏病、系统性硬化症、皮质醇增多症、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过敏性紫癜并肾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脑垂体瘤、尿崩症、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原发性骨髓纤维化、慢性肾功能不全、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溶血性贫血、异常增生综合症等等。

想要申请大病救助,首先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提出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低保证、疾病诊断书等证明材料。

经由乡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再填写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并签章,然后递交给县民政局审批。

在县民政府复审通过后即可完成申请,之后耐心等待救助即可。

另外,如果你是在治疗期间申请救助,出院的时候可以直接在窗口结算,而无需先行垫付费用再等待拨款。

也就是说医疗费用会自动分成医保支付金额、救助金额、自付金额三部分,而你只需要支付自付金额即可。

[ 民政局 ] 请问大病救助的条件,怎么申请?

2.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1、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2、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6、农村五保对象;7、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大病医疗救助是指依托城镇居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平台,资金投入稳定、服务平台共用、信息资源共享、结算支付同步、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快捷服务、覆盖城乡科学规范的一种新型医疗救助制度。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3.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3、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检查报告、转院证明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明;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摘要】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提问】
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3、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检查报告、转院证明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明;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回答】
如果是确诊大病没钱治疗的家庭,可以申请民政大病救助。当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申请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主要有病种要求和材料要求:民政大病救助的病种是有限制的,主要包括I型糖尿病、唇腭裂、肾透析、尿毒症、儿童先天性白血病、儿童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重性精神病、耐药性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甲亢等。民政大病救助能申请一部分补贴,但是面对巨额的费用,还有很大一部分需要自己承担。【回答】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4.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需要看申请人具体资质,不同类型申请救助比例,、限额都不一样。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2、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社会散居孤儿因病住院或日常门诊享受全额医疗救助。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摘要】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提问】
在吗【提问】
大病救助最多补助多少钱【提问】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为:1、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2、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回答】
需要看申请人具体资质,不同类型申请救助比例,、限额都不一样。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2、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及社会散居孤儿因病住院或日常门诊享受全额医疗救助。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回答】

5.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具体如下: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3、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检查报告、转院证明;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明;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摘要】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提问】
在吗【提问】
亲~您好,很荣幸为您解答.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具体如下: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3、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检查报告、转院证明;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明;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回答】
最多补助多少钱封顶【提问】
您好:民政大病救助最多补助20000元封顶哟~【回答】
亲~以下是相关拓展,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目前大病医保包括慢xing重症肝炎、肝硬化等疾病。大病医疗救助以“资助参合参保、基本诊疗费用减免、特殊门诊定额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重病慈善救助”五位一体作为大病医疗救助方式。救助对象无需再实行个人申请、审核、审批,可直接纳入城乡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数据库,全面实行基本诊疗费减免、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自负“一单清”的同步结算服务。【回答】
什么条件可以的【提问】
您好: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具体如下:1、总工会所核定的特困职工。2、城乡的低收入家庭成员。3、城乡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补助的重点扶优对象。5、农村的五保对象。6、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进行生活补助的60年代退休职工。7、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人员。【回答】

申请民政大病救助的条件

6. [ 民政局 ] 请问大病救助的条件,怎么申请


7. 民政局大病救助条件有哪些?

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条件。对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重度一二级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民政建档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贫困大学生、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等共九类困难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只要属于上述范围的对象,均可以享受到医疗救助。
对于暂未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由于大病费用支出过大导致贫困的家庭可向乡镇(街道)民政办申请纳入“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或“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家庭成员”,街道(乡镇)会按照程序对申请者家庭情况、财产收入情况等进行核实比对,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名单报送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后及时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让其享受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
(一)农村五保对象;
(二)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五)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
(六)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七)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
个人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医疗救助申请书;
(2)户口簿、申请救助人身份证;
(3)农村(城镇)低保证复印件;
(4)申请救助人住院的出院证明、转院证明;
(5)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原件;
(6)医疗诊断书、病历复印件。
村(居)委会应当:
(1)调查核实;
(2)组织村(居)民代表评议;
(3)符合条件的村(居)公示;
(4)对不符合条件的返回申请人。 
镇社会救助办应当:
(1)调查核实;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
(3)不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并书面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 
区民政局
(1)复核审批;
(2)符合条件的返回村(居)公示;
(3)不符合条件的逐级返回。经核实审查通过之后,对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发放救助金 。

扩展资料
医疗救助政策内容。近年来,为缓解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问题,我市不断完善医疗救助政策。主要采取资助参保、普通疾病救助、重大疾病救助、扶贫济困救助等方式,使困难群众享受到医疗救助政策的实惠。
一是全面资助救助对象参保。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缴纳的个人参保费用给予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补助参加一档,其他对象按一档标准的70%给予补助。
二是实行普通疾病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住院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自负费用,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6000元。
三是开展重大疾病医疗救助。采取按病种和支出费用相结合的方式,对将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乳腺癌、宫颈癌、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再生障碍性贫血、终末期肾病(尿毒症)、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重性精神病、血友病、肝肾移植前透析和手术后抗排异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重症甲型H1N1、1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6类重大疾病纳入重大疾病医疗救助。
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自负费用,重点救助对象按不低于70%、其他对象不低于5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10万元。实行大额费用医疗救助,对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住院治疗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医保报销后,属于医保范围内的自负费用,按特殊病种的救助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6万元。
四是设立区县扶贫济困医疗基金。对医疗救助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发生医保目录外的医疗费用单次超过3000元以上的,在不超过总费用的30%以内实施分段分档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额度不超过5万元。
参考资料:
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重庆大病救助的政策是怎么样的?
百度百科-大病医疗救助

民政局大病救助条件有哪些?

8. 民政局大病救助条件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是对患有重大疾病并造成医疗和家庭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给予限额资金救助,享受医疗优惠政策;对特殊困难群体(包括城市低保对象、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镇特困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给予医前救助,并资助其分别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方法/步骤
1

二、申请条件
1、城乡低保对象;
2、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
3、政府供养的孤残儿童;
4、因患病造成实际用于日常基本生活消费支出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家庭;
5、以上救助对象需要具有本地户口,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在指定医疗机构就治,且经过医疗保险报销的。
2

三、所需资料
1、填写《慈善救助大病患者申请表》;
2、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正规医疗费用票据和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报销结算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城市三无、孤儿等需提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五保供养证》等有效证件或者证明;
5、社会困难家庭需要由单位或者居委会开具收入证明;
6、其他申报材料。
3

四、申请和审批程序
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批程序为:
(一)救助对象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二)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应对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意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
(三)经村(居)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提出民主评议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村(居)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四)对公示无异议的,由村(居)民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将其他材料一并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居)民委员会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和其他材料报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批;
(六)县(市、区)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填写批准意见和救助金额,发放由市民政局、卫生局统一印制的《城乡困难居民大病医疗救助证》,并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意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大病医疗救助承担范围:
(一)未经定点医院批准,在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不能提供定点医院的诊断病历、诊断证明、住院凭证,以及应提供而不提供有关医疗费用报销、减免、补助凭证的;
(四)隔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五)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赌博、吸毒、酗酒、打架斗殴、自杀自残、交通肇事、医疗事故等不属于本办法规定救助范围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因不可抗拒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大范围急、危、病人抢救治疗及疫情和大规模传染病所导致的医疗费用;
(八)市、县(市、区)政府确定的其他不予救助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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